地點標識

全國辦理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一站式服務平臺!

您身邊的財稅管理專家
138-2652-8954

代理記賬章咋管理

  • 作者

    好順佳集團

  • 發布時間

    2023-07-29 08:43:27

  • 點擊數

    1907

內容摘要:專業的代理公司不會有風險。專業的企業代理為企業提供服務,會簽訂合作協議,并保證在合作期間為企業保管相關資料。而專業的企業代理記賬會計人員具有較高的職業道德,所以企業的印章和執照可以交給專...

代賬2.7元/天 · 注冊會計師代賬

好順佳設立于2010年,經工商局、財務局、稅務局核準成立
工商財稅正規有保障。 信息保密、標準記賬憑證 >

專業的代理公司不會有風險。

專業的企業代理為企業提供服務,會簽訂合作協議,并保證在合作期間為企業保管相關資料。而專業的企業代理記賬會計人員具有較高的職業道德,所以企業的印章和執照可以⛎🦋交給專業的企業代理記賬機構。

專業的企業代理記賬需要的印章類型主要為發票章或財務章,對于其他公司的印章在賬戶中不會使用,除非有其他工商服務。專業的企業代理記賬會使用公司的營業執照,企業只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不需🌟要提供原件。

專業的企業代理記賬機構除了需要使用公章和營業執照外,企業提供的材料最多的就是公司證書。企業每月需要原始憑證到記賬代理機構,專業的代理記賬機構會根據原始憑證🐼做賬,納稅申報。

綜上所述,可以了解到,公司印章、營業執照可以交給專業的企業代理記賬機構辦理。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記賬賬號

代理記賬章管理

加強對代理記賬機構的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業務,促進代理記賬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27號),制定本辦法實施。第二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以及委托方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機構,是指從事代理記賬的中介機構。本辦法所稱委托人,是指委托會計代理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的單位。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是指代理記賬機構接受委托辦理會計業務。第二章代理記賬管理機構第三條自治區財政部門負責指導自治區代理記賬管理工作。申請設立代理記賬機構,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申請設立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應當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含縣級,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并領取由財政部統一印制、自治區財政部門編號的代理記賬許可證。申請代理記賬的經營機構,按工商登記級別,向地方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設立。第三章設立代理記賬機構第四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一)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專職人員三名以上;(二)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準則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第五條申請代理記賬資格,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二)組織協議或者章程;(三)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證明;(四)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和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人員為本單位專職人員的書面承諾;(五)辦公地址和辦公場所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復印件);(六)代理記賬和財務會計管理準則(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復印件)。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時,應當同時提供第(三)項、第(五)項、第(七)項規定的原始證明材料,供審批機關核查。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第六條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期10日,并將延期的理由告知申請人。第七條。審查批準機關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自作出批準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出具批準文件,發給代理記賬許可證。審查批準機關決ꦕ定不予批準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決定,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審批機關作出批準決定的,應當在30日內逐級將批準文件抄送上一級財政部門。第八條申請人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后,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第九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將《代理記賬許可證》證書置于辦公場所的顯著位置。第十條代理記賬機構的名稱、代理記賬負責人或者辦公地點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0日內依法向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第四章代理記賬機構和客戶的責任和義務第十一條依法應當設置會計賬簿的單位,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者會計人員條件的,應當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第十二條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代理人,處理客戶的下列業務:(一)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會計準則的規定辦理會計業務,包括查閱原始憑證、填寫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四)接受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第十三條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的,應當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一)委托人與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所承擔的責任;(二)會計資料的傳輸、接收程序;(三)編制、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四)會計的保管要求和相應的會計責任(五)委托人與受托人解除委托合同(1)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填寫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二)由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有關資料;(四)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原始憑證,應當按照統一的規定予以更正、補充(一)按照代理合同的規定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二)保守在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三)拒絕提示客戶進行不當會計處理,提供虛假會計信息,(四)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的問題,應當作出說明。第十六條會計機構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經委托人、委托人簽字蓋章后提供。第十七條委托人對代理記賬公司在委托合同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代理記賬機構對其專職和兼職人員的經營活動負責。第五章監督檢查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對代理記賬機構及其代理記賬業務進行監督檢查。第十九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在每年4月30日前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二)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辦公場所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復印件);(三)專職和兼職人員證書、會計職業資格證書、會計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代理記賬機構提交材料時,應當同時提供第(二)、(三)項規定的原始證明材料,供審批機關核驗。第二十條代理記賬機構騙取代理記賬許可證的,由審批機關吊銷其代理記賬資格。代理記賬機構在經營中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在2個月以下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審批機關應當撤銷代理記賬資格。第二十一條代理記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辦理注銷手續,撤回批準證書,并予以公告:(二)依法撤銷或者撤銷代理記賬機構行政許可的;(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二條會計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改正;(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十九條規定,未向審批機關說明理由的。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二十三條代理記賬機構及其代理記賬人員違反會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規定處理。代理記賬機構違反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造成委托人會計核算混亂,損害國家和委托人利益,委托人向代理記賬機構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委托人與代理記賬機構共同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二十四條未經批準擅自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改正并予以公告。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地區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章附則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規定的審批期限以工作日為單位計算,法定節假日除外。第二十七條外商投資代理記賬機構的申請,依照本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辦理。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部門負責解釋。

會計做賬·申報納稅·降本增效

專業安全可靠,信息0泄漏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